《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举行
2021年7月16日上午,由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协办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审会议,在济南市京华宾馆召开。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审审定7位专家和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会长郭立军先生和北京、山东、湖北、河北、吉林、宁夏等省级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的会长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标准处贾成千处长主持。
贾成千处长在讲话中强调: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职业标准的终审,标志着我国在推进鉴定评估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填补了该领域的职业标准空白。国家职业标准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前端性和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对于提高鉴定评估师专业素质,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促进职业技能的提升,都将产生积极的重要作用。各省市同业行业协会要认真贯彻宣传好这一职业标准,各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的积极作用,加强标准执行中的交流,引导各鉴定评估机构重视国家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大家要与时俱进,在贯彻落实国家行业标准上,各个协会和机构都要当表率。
会上,编写专家首先介绍了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和职业技能标准终稿的修改说明。与会代表,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建议意见。
据悉,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审稿(职业编码:4-05-05-02)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等四大部分。
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会长郭立军先生与贾成千处长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