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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使用会费电子票据的通知  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570



各位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

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会费收缴和票据使用管理,从即日起,协会将按规定正式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启用会费电子票据后,将不再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纸质票据,会费电子票据开具后,直接发送至会员单位负责人的微信上或会员单位登记的邮箱内。若需要变更邮箱,请在汇款时与会员部联系。

联系电话:0311-808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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