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家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通知,切实做好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组织专家委员会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专家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聚集性场所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会展、宴会、论坛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在会议通知中明确要求参会人员无发烧、咳嗽、咽痛等症状并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需严格控制人数,室内活动原则上控制在正常容纳量的50%,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专家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应避免安排到中、高风险地区出差事宜,如有必须到此类地区出差任务,出差人员返石后必须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
三、各专委会(专家组)、会员单位要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推动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有禁忌症未接种疫苗人员,应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不宜接种证明,并在本单位保管。加强本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做好测温、查两码(绿码、行程码)、登记工作。有条件的会员单位推荐每7天对工作人员组织一次核酸检测。
四、各专家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各专家委员会(专家组)、会员单位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动员本单位党员群众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本地区、本行业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