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976号(财税金融类2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现资产评估行业整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建议,很有借鉴意义。商务部高度重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资产评估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推进汽车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关管理工作,促进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发展。
一、放宽市场准入,取消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取消了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认定。为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商务部于2017年9月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部分修改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删除了二手车鉴定评估审批相关条款,便利市场主体进入,促进市场竞争和创业创新,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2019年,全国二手车交易量接近1500万辆,同比增长8%,二手车市场持续快速发展。
二、发挥协会作用,组织制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标准规范
《资产评估法》第六条规定,“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第三十三条规定,“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商务部重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服务等作用,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推动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013年,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国家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由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实施,规定了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要求、作业流程和方法等技术要求,对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商务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化汽车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0年9月21日